電箱開關被拆 酒樓停電17天
南昌市紅谷灘區一商戶投訴物業違規催繳 物業:系線路故障,繳納押金后可自行修理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04月11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由于停電多日,南昌市民陳先生位于新力外灘9號的酒樓如今冷冷清清。
日前,陳先生向本報反映,其租賃的酒樓于3月21日停電,欲恢復供電卻因物業費矛盾受阻。
在南昌市紅谷灘區鳳凰洲街道鳳凰城社區處,記者了解到,新力物業服務中心曾聲明:“與商戶溝通,解釋過物業沒有進行斷電行為,恢復供電需商戶自行請人處理。”

停電后的酒樓
店主:電箱開關被拆 酒樓停業
3月31日中午,記者在新力外灘9號見到了陳先生正處于停業狀態的酒樓,一樓電動門鎖也已停止運作,可徒手推開。陳先生告訴記者,經與物業溝通,酒樓曾于3月24日短暫恢復供電,然而拒繳物業費后,第二天一早又停了電,至今未能恢復。“物業聲稱系配電箱故障,先交納物業費才能上門維修。”陳先生表示,他準備自行請電工進行修理,卻發生了意外之事。
“我們請電工師傅上門,物業又說會損壞設備,要求先繳納一筆押金,卻不告知具體押金金額。”陳先生介紹,事件僵持至今,除了停業和食材損失,停電后酒樓電動門無法鎖緊,給店內的貴重名酒儲存增加了風險。
“而且電工師傅上門后還發現,酒樓的電箱開關閥門被拆除了,我們懷疑停電是人為的。”陳先生展示了一張電箱內部照片表示。
為何不愿繳納物業費?據陳先生介紹,自2022年酒樓正式開業以來,他發現酒樓旁的手扶電梯長期未投入使用,其反映的衛生服務、停車管理等問題也一直未得到整改。
“我們每個月要交6000元物業費,得到的服務卻與價位不符。”陳先生表示,在陸續繳納了2萬元物業費后,他便開始停止繳費,與物業協商完善服務或者降低物業費,至今未果,其間也多次發生了不明原因的停電和催繳事件。
物業:系電路故障可自行修理
3月31日下午,記者跟隨陳先生到新力物業服務中心進行協商,其間雙方就物業費問題再次發生沖突,物業服務中心拒絕接受采訪。
隨后,在南昌市紅谷灘區鳳凰洲街道鳳凰城社區處,記者了解到,新力物業服務中心曾聲明:“不存在違規斷電情況、電路問題均為其自身酒樓電路問題,同時物業一直在進行電路排查。”“與商戶溝通,解釋過物業沒有斷電行為,恢復供電需商戶自行請人處理。”“我們也組織過調解,但在物業費方面雙方分歧很大。”
江西朗秋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浩認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業主應當依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但民法典也規定,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方式催交物業費。“物業費矛盾屬于民事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構成斷水斷電的法定事由,如果確實存在強制停水停電等行為,也可通過法律途徑要求恢復水電供應,并可要求其承擔因停水停電造成的損失。”萬浩建議。
3月31日下午,在后續的協商現場,新力物業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陳先生要修電箱需提前繳納5000元押金,“修好后可以退還押金”。陳先生也表示,電力恢復后,愿意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這場物業費糾紛。
4月10日下午,記者從陳先生處得知,后續物業將5000元押金提升到1萬元,同時提出交納物業費要求,雙方依舊未能達成一致。此時陳先生的店鋪已連續停電17天。(文/圖 王政 全媒體記者吳強)
編輯:何 山
校對:王小明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