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棋殘局成騙局 團伙6人被判刑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 制作: 何山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看似高深的棋局,圍觀的“高手”,輕松贏錢的“路人”,這一切都是精心設計的騙局……近日,記者從南昌高新區人民檢察院獲悉,一個在南昌多地流竄作案的象棋殘局詐騙團伙已被當地法院依法判決。
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王某軍糾集彭某、趙某寶、馬某嶺、趙某方等人,在南昌市青山湖區、紅谷灘區及南昌高新區等地,以擺設象棋殘局為幌子實施詐騙活動。
彭某負責坐莊擺攤,王某軍等人則扮演“托兒”角色,通過烘托熱鬧氛圍吸引路人、制造贏棋獲利假象、慫恿圍觀群眾下注等方式誘騙路人參與。當被害人付錢對弈后,莊家會暗中調整棋局,“托兒”則在一旁進行錯誤指導或干擾,確保被害人輸棋。同時,王某軍負責提供作案工具、收款碼及分配贓款,馬某嶺負責駕駛車輛。
經查,該團伙共騙取17名被害人錢款,王某軍、彭某均非法獲利2.11萬元,趙某寶非法獲利1.38萬元,馬某嶺非法獲利1.22萬元,趙某方非法獲利1.16萬元。此外,危某丹在明知錢款來路不正的情況下,仍提供個人支付賬戶協助轉移贓款1.63萬元。
本案中,王某軍等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虛構下贏象棋殘局可獲利的事實,誘騙他人交付錢財,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危某丹的行為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最終,法院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性,以詐騙罪判處王某軍等人1年1個月至1年8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000元至1.5萬元不等,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危某丹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同時,責令王某軍、彭某、趙某寶、馬某嶺、趙某方按其參與犯罪的責任范圍共同退賠各被害人經濟損失。(萬德千 胡懿 記者劉宇琦)
編輯:何 山
校對:衷麗萍
復審:朱 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