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首批多元解紛案例庫入選案例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 制作: 賈辛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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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示范案例 化解物業糾紛
省法院發布首批多元解紛案例庫入選案例
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立足法定職能服務社會治理。據悉,今年1月至9月,全省法院共先行調解成功案件90260件,19.36%的民事案件實質化解在登記立案后開庭審理前。為進一步發揮“以案釋法”工作效能,鼓勵糾紛主體選擇非訴方式化解糾紛,10月23日,省法院發布第一批入選多元解紛案例庫的案例。

成立調解專班批量化解物業糾紛
自2018年起,某物業公司為南昌一小區提供物業服務。因近兩百戶業主欠繳物業費,某物業公司將部分業主訴至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法院,要求業主支付物業費,并表示將在前述案件判決后對其他業主批量提起訴訟。
“業主需按時繳納物業費,即使房屋未入住或存在質量問題,也不能以此為由拒絕繳費。”南昌市紅谷灘區人民法院法官收到起訴材料后,聯合社區工作人員到案涉小區擺攤設點,借助向小區業主普及物業法律知識的契機,了解某物業公司的清潔、安保、維養等服務狀況,并全面了解該小區的物業服務水平。
經過實地調查與全面研判,法官了解到,該小區物業費收費標準較高,很多空置房業主繳費意愿低;小區公共設施不到位,主要集中在公共晾曬區過遠和充電樁緊缺兩方面,給一些業主生活帶來不便。此外,小區多棟樓外立面脫落,物業遲遲未予修繕。
為了打造示范案例,批量化解該群體性糾紛,法院選取幾起矛盾較為突出的典型案例,聯合物業協會的調解員以及社區工作人員下沉到案涉小區,開展巡回調解工作,并邀請小區業主代表旁聽。經法官和調解員協調和引導,物業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確整改期限,得到了業主認可,當場化解5起糾紛。之后,法院與物業協會的調解員成立調解專班,以巡回調解的案例作為示范,通過打電話、走訪等方式收集業主的意見,進一步開展調解工作,最終促成152起物業糾紛得到妥善化解。
“物業服務問題得到了解決,我們愿意及時繳物業費。”近日,該小區居民龔先生如是說。
多部門聯動化解房屋面積差爭議
某置業公司是全南縣一樓盤的開發商。2022年12月16日,某置業公司通知業主辦理房屋交付手續。部分業主發現房屋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有較大差異,故拒絕收房,主張依約定解除合同,由某置業公司退回購房款。雙方多次協商未果,33戶業主陸續向全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了解,還有100戶業主處于觀望狀態。
為妥善化解糾紛,全南縣人民法院加強府院聯動,與當地住建部門、社區管委會聯動開展調處工作。經查,糾紛產生的原因主要是該樓盤二期預測繪與實測繪聘請的公司不同,兩家公司計算方式也不同,造成324戶房屋的實測面積與預測面積有較大差異,其中實測面積大于預測面積的有133戶。
法院會同住建部門、社區管委會充分了解雙方訴求、調解意愿及可接受的調解方案,在此基礎上,組織業主代表及某置業公司負責人到案涉樓盤現場協商。承辦法官擺事實、講法律、引案例,最終33戶業主與某置業公司達成一致意見,當場簽訂補充協議,超過合同約定面積3%的部分,由開發商承擔70%的補償責任,業主承擔30%的補償責任,業主當場收房。另有100戶業主按照“示范調解”方案參照執行,至此,133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全部圓滿化解。
本案中,法院本著既維護購房人合法權益,又維護房地產企業持續經營發展的工作思路,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立的“總對總”在線訴調對接機制,會同當地住建部門、社區管委會等部門聯動調解,逐一解決影響房屋交付的問題,并發揮“示范調解”作用,促成潛在訴訟案件一攬子辦理,既讓百姓“安居”,也助力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多元聯調”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某建設工程公司是靖安縣某項目工地總承包方,其將部分項目分包給某基礎工程公司。某基礎工程公司雇傭余某等14名農民工在該工地務工。完工后,某基礎工程公司未與農民工結算勞務報酬,亦未出具欠條。14名農民工被拖欠勞務款共89355元,多次討要未果后,集中向當地綜治中心反映。
綜治中心第一時間啟動農民工維權討薪“綠色通道”,按照“1+N”多元聯調機制,組織相關單位和力量開展糾紛化解工作。綜治中心協調法院、住建、人社、信訪等部門,組成聯合調解小組,并明確各自職責。人社部門協助農民工梳理欠薪線索、整理證據材料;法院、住建部門聯合召集項目發包方某管理局、總承包方某建設工程公司、勞務分包方某基礎工程公司及農民工代表,圍繞欠薪情況、協調方案、款項給付等焦點問題開展協商。
因某基礎工程公司反映其暫無履行能力,故法官向某建設工程公司釋明其作為總承包方具有代為清償的責任,以及拒不給付的法律后果。最終,某建設工程公司同意代為清償拖欠的款項,雙方簽訂調解協議。同時,法院向某建設工程公司發送《督促履行告知書》,督促其在約定期限內自動履行。某建設工程公司按照約定,向14名農民工支付勞務報酬89355元。
“本案中,14名農民工被拖欠勞務報酬,既沒有欠條,也沒有相關憑證,存在因舉證不能導致敗訴結果的可能。”該案承辦法官表示,這起農民工追索勞務報酬糾紛,雖然總標的額不大,但是涉及農民工較多,如不能妥善處理,可能會導致矛盾激化,不利于社會和諧穩定。當地綜治中心牽頭建立聯合調解小組,共同核實拖欠款項,促使總承包方承擔主體責任,有力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實現了集體欠薪糾紛“無強制、快履行、低成本、高效率”解決。
據了解,此次入選多元解紛案例庫的案例還包括甲企業與乙企業的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調解案,某電氣設備公司與某建設公司買賣合同糾紛調解案,王某、鐘某、張某、劉某與某醫療器械公司勞動爭議糾紛調解案,某物業公司與楊某等176戶業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調解案,江某等29人與某科技公司、萬某排除妨害糾紛調解案,李某等381人與周某夫婦民間借貸糾紛調解案,余某等37位家長與秦某教育培訓合同糾紛調解案。
(記者王白如)
編輯:賈辛
校對:陳衛星
復審:程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