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加裝“翻牌器” 交警慧眼識破

江西公安交管部門深入推進專項整治行動除隱患

來源:  新法治報·贛法云客戶端     |    日期:  2025年10月27日     |    制作:  賈辛     |    新聞熱線:  0791-86847870

近期,江西公安交管部門開展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通過科技研判與路面查處相結合的方式,有效形成嚴管高壓態勢,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號牌晃動藏貓膩

10月16日,萍鄉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湘東大隊民警在萍鄉市湘東區大陂村路段開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貨車在行駛中號牌輕微晃動。民警經細致檢查發現,該車號牌內側竟安裝了“翻牌器”,駕駛人可通過遙控器切換號牌狀態,以逃避電子警察抓拍。目前,民警已依法要求貨車司機拆除“翻牌器”,并依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10月21日,新余市公安局交管支隊仙女湖大隊在分析貨運車輛通行規律及交通違法行為高發時段的基礎上,精準部署警力,以七仙女大道等主要貨運通道為重點,設立臨時執勤點,嚴查貨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中,民警堅持“零容忍”執法,形成有效震懾。同時,注重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引導駕駛人自覺遵守交規,安全文明出行。

10月21日中午,上饒市公安局交管支隊廣豐大隊洋口中隊民警在上廣公路開展路面整治時,發現由趙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存在超限嫌疑。經現場核查,該車所載貨物確已超出規定長度、寬度和高度。民警依法對趙某作出駕駛證記1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查酒駕攔到“熟人”

近期,我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門持續開展酒駕醉駕專項整治行動,并查獲多起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

10月17日12時49分,南昌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直屬二大隊民警在九洲大街開展整治行動時,發現小車駕駛人王某涉嫌酒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02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王某對檢測結果無異議。隨后,民警依法將其帶至醫院提取血樣,并現場拖移其車輛。

10月20日22時26分,鷹潭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新大隊民警在環城路開展夜查行動時,發現駕駛人張某涉嫌醉駕。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82mg/100ml。進一步調查發現,張某曾于2024年11月因醉駕被查處,目前仍處于無證狀態。此次距上次被查未滿一年,屬無證期間再次醉駕。目前,該案件在進一步處理中。

10月21日晚,萬載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康樂街道開展酒駕整治行動時,查獲一名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的男子胥某根。該男子身上散發出濃郁的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69mg/100ml,屬酒駕。胥某根向民警坦言,其在幾年前就曾因酒駕被查處,此次系心存僥幸飲酒后駕車上路。民警依法對其再次酒駕、駕駛無牌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合并作出相應處罰。

10月21日下午,宜黃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半小時內連續查處兩起酒駕。15時39分,吳某某駕駛二輪摩托車被民警攔下例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4mg/100ml。經查,吳某某曾于2021年4月、2025年9月兩次因酒駕被處罰,此次系第三次酒駕被查,屬“再次飲酒駕駛”,吳某某將面臨法律的嚴懲。當日16時許,黃某某駕駛小型汽車被民警攔下例行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顯示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3mg/100ml,因其屬首次酒駕,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記者黃婉瓊)

編輯:賈辛

校對:陳衛星

審核:全來龍